法治云南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频道 >> 法治云南 >> 正文
骑车上高架还发视频博流量 嚣张男子被警方处罚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4:36:53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城市快速道路是专供汽车高速行驶的道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进入。然而有些人,不仅骑行非机动车上高架,甚至指着轿车“口吐芬芳”,还态度嚣张地将视频上传平台博流量。不“慌”,蜀黍立即出动,罚他没商量!

  近日,一段电动自行车骑行上昆明南二环高架的视频,在某视频平台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和讨论。视频中,一黑衣男子拉载一名白衣女子骑行在二环快速路上,因认为路过的一白色车辆别了自己,黑衣男子一边骑行一边嚣张辱骂白车司机。面对如此嚣张的行为,网民们纷纷@昆明交警。

  接到举报后,昆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立即指令辖区交管大队对涉及车辆和人员信息进行核查,最终确认了驾驶人身份和其骑行电动自行车上快速路的违法事实。违法当事人系未成年,民警第一时间通知其与监护人前往大队配合进一步调查处理。

  10月7日15时许,视频中的违法当事人李某某和其母亲来到辖区大队,民警向其出示了事发当天李某某的违法证据。李某某说自己当天拉载罗某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了二环快速路,当他骑行至南二环A线大观河附近路段时,因视频中的白色车辆别了自己,便出言辱骂,事后还将视频上传网络。

  民警依法对李某某进行处罚,并对李某某及其母亲面对面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李某某还写下了《悔过书》,其监护人写下了《保证书》,李某某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按照规定上路骑车。

  蜀黍提醒

  城市高架桥车流量大、车速快,非机动车混入其中,不仅会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也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请严格遵守道路限行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切勿挑战法律红线。

责任编辑:李亭亭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