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邻里一家亲,和睦胜远亲,遇事少一分争执计较,多一分互让包容,以和为贵、以让为贤,才能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共谱邻里佳话。”近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成功调解一起因田埂界限问题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既解了群众的“法结”,更融化了彼此的“心结”。

原来,陆某一与陆某二家的耕地相邻,但陆某一认为陆某二在种植玉米时侵占其土地,导致自家实际耕种面积缩减,双方多次发生争执、互不退让,矛盾逐渐升级。后陆某一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害。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认为此类纠纷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纠纷且在农村较为常见,“一纸判决”虽可断清法律是非,却难以彻底修复邻里关系。为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决定将调解现场“搬”到田间地头。
调解当日,承办法官邀请村干部和测绘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诉求、细致勘察地况,测绘公司的测绘人员依据权属图纸进行定点测量。在明确地块界限后,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阐释相关权利义务,村干部则从乡情睦邻出发,劝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近三个小时的现场沟通与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成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随即协同村干部“趁热打铁”,拉线、定桩、打桩,将书面协议转化为清晰可见的田地实线,确保纠纷即时履行。
据了解,这样的调解对广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说,已是家常便饭。今年以来,该院始终秉持“司法的温度不在于案件大小,而在于是否真正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这一理念,将“调解桌”搬到群众家中、田间地头,倾情为民。目前,广南县人民法院先行调解案件2931件,完成调解2754件,调解成功2638件,调解成功率达95.79%,当场履行257件,履行金额433.8万余元。
广南县人民法院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