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长期占据投诉举报类型前三甲,其中2020至2023年,噪声污染连续四年成为群众反映最集中的“痛点”。
新闻发布会 记者 杨萍 摄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调查投诉中心始终把群众诉求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聚焦典型性、复杂性、代表性问题强化督办。2024年,从全年受理的3835件举报中,精准筛选114个重点问题进行督办;2025年上半年,又从1533件举报中选取67个难点问题集中攻坚。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协同发力下,这些督办件已全部办结,且实现“零重复投诉、零群众不满”。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已连续5年保持投诉举报件办结率100%,从2025年中心督办件来看,群众满意度基本在98.5%。
织密全天候响应网络
精准解决群众生态环境诉求
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365天×24小时应急值守全时在线,确保民情民意“随时有人听、即时能受理”,特别是针对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增配值班力量,切实做到群众“找得到人、说得上话”。依托《云南省生态环境投诉举报件分析研判工作流程(试行)》,创新实施“初判、复核、审定”三级筛查机制,对涉及饮用水源地、危化品、重金属等敏感问题,直接纳入督办清单并在48小时内调度处置,确保“敏感问题不拖延、重要线索不遗漏”。同时深化部门协同,以监管执法与投诉举报联动机制打通“投诉受理—线索移交—执法跟进—结果反馈”全链条,在2025年某镍业公司尾矿库渗滤液直排举报案中,通过“业务条线+执法一线”联动实现举报即响应、3日内责令整改,让群众感受到“投诉即有人管、违法即有人查”。
为确保办理质效,全省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硬标准”。依托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将投诉举报件抽查审核比例提至30%以上,重点核查“六个是否”:是否存在答复内容与举报问题“两张皮”、是否对举报事项逐项调查、是否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向举报人反馈结果、是否存在敷衍办结、是否规范移送跨区域问题。对抽查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属地重新办理,并在《云南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研判分析及环境应急简报》中全省通报。2024年以来,全省共抽查投诉举报件4421件,一次性通过率保持在98%以上,以“零容忍”态度落实“群众满意才算真办结”的民生承诺。
聚焦急难愁盼
实现举报办理质效与环境改善互促共进
按照规定,投诉举报件需在60日内办结,复杂情况可延长30日。2025年上半年,全省投诉举报平均办理时长仅为16.9天,其中,3天内办结的占32.5%,多数是噪声扰民这类“即查即改”问题;4—30天内办结的占45.9%,主要涉及企业排污、水质异味等需要核查监测的情况;31天以上办结的仅占21.6%,且均为跨区域、多部门协同的复杂问题,全程有专人跟踪督办。丽江市、保山市、文山州等地表现突出,平均办理时长分别为5天、7.1天、10.1天,为全省提供了“高效响应”的实践样本。
从数据变化看,投诉总量连年下降,生态治理成效惠及民生。2022年至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量从5926件降至3835件,三年间下降35.3%,2024年同比降幅达15.08%;2025年上半年同比再降19.44%,预计全年将延续下降态势。
汇聚治理合力
推动投诉举报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
以流程规范化促办理标准化。我省将修订完善《云南省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办理规程》,对受理登记、调查核实、答复反馈等全流程制定“清单式”标准。
以监督常态化促办理实效化。重点提升“回头看”力度,对群众重复投诉、曾被退回重办的案件,抽查比例提高至35%~40%;每季度选取10%的已办结件开展“现场复核”。对发现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将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1+1+N+16”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有关规定处置,以“硬监督”倒逼“真落实”。
以参与广泛化促服务暖心化。建立“双回访”机制,对已办结件,在群众不满意问题基础上,其中办理级别为“重大问题”的,不低于50%进行复核和回访,办理级别为“较大问题”的,比例不低于30%,办理级别为“一般问题”的,比例不低于10%,了解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解决”;每半年随机抽取部分群众开展“生态环境诉求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对投诉渠道、办理效率的意见建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生态为民无止境。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调查投诉中心将始终把群众的“吐槽声”“期盼声”作为工作的“冲锋号”,以更实举措、更快速度、更优服务,把每一件投诉举报都办成“民心工程”,让红土高原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福祉更加普惠,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响应美丽中国。
云南网记者 杨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