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廉云南】拖欠三年的运输费到账了
“太感谢你们了,我真没想到父亲三年半前的运输费用还能打给我们。钱虽然不多,但我真切感受到了巡察组把咱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的温暖。”收到这笔欠款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营盘乡营盘街村村民彭大哥高兴地向县委第三巡察组致谢。
近年来,金平县委巡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聚焦惠民补助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发现和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十三届金平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启动后,金平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金平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其旗下的一级公司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阅资料时,一笔拖欠三年半之久的运输费用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国有企业为何会拖欠运输户彭某1831.95元的运输费用?是故意拖欠,还是无钱支付?带着这个疑问,巡察组向公司了解情况。
“因彭某意外死亡,我们没有联系上其家属,这笔费用就一直没有支付出去,这是我们工作的疏忽。”公司工作人员说道。巡察组召开组务会研究决定将该问题作为边巡边改问题反馈给公司进行整改落实。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1831.95元对于一个国企来说微不足道,却涉及群众切切实实的利益,一定要想办法联系其家属,简化一切不必要的内部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将欠款支付到位,并做好解释工作。”金平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提出整改要求。
公司高度重视此事,当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想方设法联系当地村委会和派出所,最终联系上了彭某的儿子,将这笔凝结着彭某汗水的1831.95元钱打到了他儿子的银行账户上。
“国有企业,姓‘国’为‘民’,一笔小小的欠款背后体现的是国有企业的担当,是对每一位基层劳动者权益的细致呵护与尊重,巡察要充分发挥好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金平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表示。金平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也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推动以巡促改促建促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作者:王姗 唐纯(作者单位:金平县纪委监委)
编辑:王德华
二审:张居正
终审:丁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