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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三项惠民措施将于8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4:37:00  来源: 怒江日报

原标题: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三项惠民措施将于8月1日起实施

近日,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出台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业务、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等三项惠民措施,将于8月1日起实施。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通知》,从2025年8月1日起,在我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直接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用余额支付给开发商作为房屋首付款,减轻购房人资金压力。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业务的通知》,从2025年8月1日起开展公积金贷款缩期业务,借款人在贷款期内可以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缩短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按新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有效减少借款人利息支出。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从2025年8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偿还贷款最高年龄上限调整,男性职工由65周岁调整为68周岁,女性职工由60周岁调整为63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仍为30年。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责任编辑:何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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