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借车、借房……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却打着“借用”的旗号,违规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钱花、借车开、借房住,堂而皇之地认为这些都不是大问题。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实质是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侵害了党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导致因“借”生腐、由“借”变贪。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示好,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更深层次理解纪律的本质,保持廉洁从政的作风,做到知行合一、明纪慎独,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沧源县融媒体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