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电信网络诈骗“环环相扣”,每个环节都需要“工具人”为诈骗分子提供金融支付工具、提供卡、转移案款、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等不同类型的需求。9月4日,记者昆明市公安局获悉,近期,诈骗分子瞄准中老年、未成年等群体,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其成为电诈“工具人”。
诈骗分子伪造的“申领147万元扶贫基金”截图
未成年人参与“洗钱”被公诉
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16岁的小张、小李在他人安排下,于昆明市五华区某地取得一张银行卡,后持卡前往一商场的黄金店铺,用卡内39.7万元涉诈资金购得黄金金条近800克,通过接力传递的方式交由他人进行转移。
目前,小张、小李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提起公诉。
诱骗中老年“刷流水”
近期,诈骗分子以“提供银行卡包装49万流水,可以申领147万元扶贫基金”为噱头,诱骗中老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洗钱”活动。
此类骗局中,诈骗分子以“发放扶贫款”“发放慈善款”“资产解冻”等为幌子,引诱受害人加入微信群,群里会安排“托儿”发送成功申领资金的截图,制造“能成功申领”的假象,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并声称受害人参与的是一项秘密计划,需要保密不能告知他人。
诈骗分子会以验证银行卡是否达到领取扶贫款标准为由,要求受害人提供银行卡,或声称只要包装流水达到一定金额就可以申请扶贫基金,然后诓骗受害人进行银行卡测试、刷流水等操作。
其他诈骗方式
此外,还有一些新型洗钱方式,如诈骗分子向商家提出定制礼盒等大额消费需求后,以付款为由得到商家银行卡号,随后将卡号转给电诈受害人,让其将钱款转入该账户。“货款”其实就是受害者被骗的钱款,也是电诈案件的赃款,诈骗分子借此快速洗钱,而商家不知不觉中就掉进了“洗钱”的圈套。
民警提醒:市民应妥善保管各类“卡”无论是身份证、银行卡,还是账号密码、结算账户,要时常查验以防被盗用,一旦丢失须及时挂失,废弃不用记得注销,不可随意丢弃、买卖、转借。
同时,了解并远离“帮信”出租、出售、提供给他人使用银行卡、手机卡是“帮信罪”常见的犯罪方式,切勿被“卡头”“卡商”忽悠,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另外,增强反诈防骗意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长、手段新,需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持“不听不信不转账、多问多查多拒绝”的原则,坚决守好思想防线,及时举报避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