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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补贴细则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3:16:0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韩成圆)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根据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和《2024年云南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总体安排,省商务厅决定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制定《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活动合作机构和参与主体、补贴规则、保障措施等内容。

  根据《细则》,自2024年9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对云南省内实际参与活动并在第三方平台上实名注册认证的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按批投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活动结束。

  本次活动对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交回(注销)本人名下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及以上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注销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2024年9月1日(不含当日)前。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内交回(注销)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一辆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500元。每交回(注销)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4次补贴。

  申请补贴时,个人消费者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实名认证,在申请页面提交本人名下电动车注销信息。合作企业的平台按批次提供申请审核信息报省商务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审核后,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确认消费者获得补贴资格。

  获得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企业购买活动商品并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支付,即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支付时结算平台自动核算补贴金额并核减。单个活动商品不得累计叠加支付,一单一付。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政策叠加。

 

责任编辑:何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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