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身着傣装的女子来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上了一面书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字样的锦旗,并且眼含热泪拉住中心负责人的手说“我已经拿到房屋补偿款,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
事情源于2023年8月,这位名叫玉应迪的女子突然发现,自己与前夫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明明产权证在自己手上,却被法院公告拍卖了。经查询才得知,原来这套双方于2012年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被前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产权申请登记为前夫占99%份额,而自己只有1%的份额。因此于当月22日找到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将房屋产权进行更正为自己与前夫各占50%份额。
“经查阅档案,我们发现这套房屋在当年进行产权登记时,由于当时还没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度还不完善,房屋管理登记处工作人员办理时有疏漏导致的。但是现在要更正过来操作上非常困难。”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杨莉说,就算查封的法院和当事双方同意变更,但玉女士的前夫在服刑,无法按照相关规定亲自到现场来配合办理,那这个变更登记就没法完成。
“虽然办起来难度很大,但是本着实事求是,为市民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我们还是决定尝试着找法院、监狱和玉女士的前夫沟通一下。”杨莉说,经与三方沟通、商榷后,最终讨论研究出了明确统一的解决途径。首先由服刑监狱按照玉女士前夫的真实意愿出具份额确认的书面见证,然后由登记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审查意见》函告查封法院。法院接到函件后认为虽然涉案房屋已拍卖成交,但份额变更并不影响法院对涉案房屋的拍卖,只是影响到法院对拍卖成交款的份额分配,因此同意了根据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份额依法分配房屋成交款的方案。
经过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力沟通协调,法院和监狱的积极配合,三部门同心协力为玉女士追回了自己应得的房屋产权份额,从而顺利地从法院领到了房屋拍卖款项的应得份额。
据介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15年挂牌成立以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通过建章立制、专业高效,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帮办代办、企业专窗、一件事一次办专窗、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互联网+不打烊服务等用心用情为民登记,并推行更多便民利企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群众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云南网记者 戴振华 通讯员 玉光甩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