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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九)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8:33:43  来源: 清风云南

  原标题:清廉云南建设|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九)

  编者按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促进清廉建设与行业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明确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各省级部门党组(党委)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目标和“十大行动”要求,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清廉单元”建设的融合结合,形成各自有抓手、有特点、有质效的清廉行动。

  话担当、谈举措,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省级有关部门对此有什么话要说→

提高站位 压实责任

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实效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锦林

  清廉云南建设是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省市场监管局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对清廉云南建设的工作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扎实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成效。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省市场监管局将构建省局党组主抓,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有关处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组织开好一次动员部署会、制定两个工作方案,健全“情况通报、问题反馈、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整改联动”的常态化推进机制,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账式”落实,及时研究部署、定期统筹调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聚焦重点任务。聚焦省委“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以市场监管部门主抓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以及经营主体倍增、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为重点,开展有抓手、有特点、有质效的“清廉市场监管”建设行动,打造有辨识度、影响力的“清廉单元”。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将“清廉市场监管”建设与行风建设、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纳入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周分析、月调度、季检查、半年督、年总结”调度机制,加强各项建设行动的督促检查,做到“三零五必须”(接受任务零推诿、落实任务零拖延、完成任务零借口。凡是工作,必须有目标;凡是目标,必须有计划;凡是计划,必须有标准;凡是标准,必须有检查;凡是检查,必须有结果),确保各项行动措施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沐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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