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朱丹)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政府发布《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对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实施意见》解读,落实好防火命令要求,掀起全民关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2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4年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深入介绍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相关情况。
云南是林草资源大省,是全国重点林区,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均居全国前列,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有122个被国家区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和高风险区,是全国森林草原防火重点省份。近年来,受降水偏少、火险等级高、易燃植被比例大、野外火源难管、边境火灾难控、地形复杂难扑救等多重影响,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难度不断加大,面临形势日趋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物生态安全,2024年1月29日,我省印发《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增强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实施意见》提出了符合云南实际的10个部分30条贯彻落实措施。在总体要求中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工作重心、治理方式、基础建设、火灾扑救、安全建设“五个纵深拓展”。全省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到2030年,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提高,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意见》对扛牢火灾防控责任、建强组织指挥体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完善防火基础设施、突出科技赋能、科学安全高效处置、提升依法治火水平等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做出针对性部署。
为确保防灭火工作末端见效,《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适时发布总林长令、防火命令、层层签订责任状、清单化明确责任措施等,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行业部门、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针对我省“山高坡陡、基层应急处置力量薄弱,难以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实际,对以水灭火建设和各级各类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建队规模进行了明确,对经费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指挥员队伍建设”单独作为一条落实国家“健全指挥体系”的具体举措。《实施意见》还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督导考核等工作要求。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林长制等考核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3月1日全省将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灭火任务进入最为繁重的攻坚克难阶段。当天的发布会上,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呼吁,全社会都应按照《实施意见》《防火命令》明晰的路线图、具体要求,共同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持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做好高火险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