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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石林市场监管局在行动 确保火把节期间市场秩序规范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9:11:18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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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为确保火把节期间市场秩序规范,昆明市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党委以党建引领,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做好节日保障。

火把节前期,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印发了《2023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活动市场秩序监管工作方案》,对火把节相关事项提前部署、提前谋划。召开2023年火把节市场监管工作动员会,要求2023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在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消费维权、加强属地监管、严格工作纪律。

7月至8月,石林县市场监管提前安排火把节食品安全保障相关事宜,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抽检,重点抽检集贸市场淡水鱼、蔬菜、猪肉、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共抽检153批次。发布了对“飞雪”“彩带”“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控通告,印发《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石林国际火把节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细化方案》,进一步落实火把节期间食品安全责任,科所联动对辖区内餐饮经营户实现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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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压实食品生产经营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制度,强化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对辖区内从事石油、煤炭及其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化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电动游览车137台、电梯7部、特种设备181台(件),压力管道0.7976公里。

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党委积极联系其他党组织,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有条不紊开展联合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同县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共同开展“石林火把狂欢节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依法查处规范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协同公安、住建、城管开展禁止销售飞雪喷雾剂、孔明灯等危险物品工作。

8月9日至10日,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全体干部职工深入火把节各个活动会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同时,加强消费维权及投诉受理处置工作,依法查处欺诈消费行为,用心用情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

责任编辑:杨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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