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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努力建设成为云南辐射东南亚的“中续站”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3日 17:53:00  来源: 景洪发布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努力建设成为云南辐射东南亚的“中续站”

  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

  “高质量发展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今年以来,

  景洪市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大抓园区经济增强发展活力,

  坚定不移推进经济复苏。

  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前身为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是由国家科技部战略研究院、省政府生物产业办,于2012年9月提出在景洪市勐养镇成立的州级园区,定位为西双版纳州及景洪市工业发展主阵地。目前结合中老铁路三年行动计划,集聚区以“管委会+企业+重点项目指挥部”的体制申报省级以下产业集聚区,以资源禀赋型农林产品加工及沿边开发的物流产业为主导,在落地加工与物流枢纽方向努力做成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桥头堡。

  依托中老铁路和野象谷物流中心站的区域优势,实施以天然橡胶、橡胶木、傣药南药、地域特色农产品、跨国农产品等资源转化的精深加工,形成了园区两个主导产业,即加工制造和商贸物流。

 

  园区总体规划

  集聚区规划总用地面积4.65平方公里,分为“南加工、北物流”两个片区,北片区依托野象谷货运站发展现代物流业,南片区则结合本地及东南亚资源优势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加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获批,正在进行火车站物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招引茶叶、橡胶、食品深加工类、生物医药、冷链物流、保税仓储类产业入驻。目前正在推进42万平方米冷链仓储及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本年度计划建成不低于10万平方米。

 

  现代物流片区

  北部的现代物流片区,规划面积2106亩,目前已有云南橡胶集团景阳期货交割库在此落地,并储备多个物流产业项目。

 

  生产加工区

  南部的生产加工区,直线距离火车站约2公里,规划面积约4869亩。现已有顾家集团、海南橡胶集团、绿野农林集团、新宏兴木业、汇鑫能源等17家企业在加工区落地。

 

  总体建设情况

  全区正在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开工18个项目,总投资30亿,已完成投资7亿。

  标准化厂房

  标准化厂房共分为五期,目前正集中推进一二三期建设。

  一期4.2万平方米,单栋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5100平方米不等,预计2023年5月完工,主要规划为茶叶加工区;

  二期6.3万平方米,单栋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8600平方米不等,预计2023年7月完工,主要规划为食品加工和生物医药;

  三期为22万平方米,单栋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9600平方米不等,预计2024年6月建成,目前已完成EPC招标,正在开展场地平整,主要规划为粮食加工,其中,包含中储粮及州市粮仓,预计储量20万吨。

  生产要素

  集聚区水电资源丰富,劳动力储备量大,可辐射景洪全市64万人口。

  集聚区配备项目前期规划、工程建设等专业人员,可随时随地为入园企业提供贴身的“保姆式”服务。

 

 

  配套政策

  入驻标准化厂房优惠政策

  (一)入驻企业享受国家、省、州、市相关优惠政策,且企业在云南省内能享受到更好的政策,有相关文件支撑的,园区管委会将充分讨论上报政府后参照执行。

  (二)厂房减免补助标准:企业根据签订的协议确定享受租金减免的期限和金额,前三年享受5元/(月·平方米),4-5年享受3元/(月·平方米)。企业投产后,产值达到4500元/(年·平方米),并成功入统,一次性奖励35万元(市级20万,州级15万)。新入园企业享受60天的装修、设备安装时间,期间免收租金。

  (三)实行先租后售政策,经园区管委会考核,企业在厂房租赁期间完成升规,在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情况下,连续两年年产值、税收达到考核标准并有效带动景洪市经济发展,可以根据需要,申请购买标准厂房。标准化厂房按照成本价格出售的原则执行。同时,厂房租赁期间所缴纳的租金作为标准厂房购买时减免的金额。针对符合要求购买厂房的企业,由园区管委会进行初审,报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优先支持产业孵化,鼓励企业按照发展需求定制厂房,由企业缴纳厂房定制订金,园区按企业投资强度和厂房设计需求进行建设。

 

  财税政策

  (一)在奖励范围内的企业,年度税收超过50万元以上的,3年内以企业投产后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缴入市级部分为基数80%奖励给企业。

  (二)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投资主导产业生产性质企业(项目)的,3年内以企业投产后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缴入市级部分为基数100%奖励给企业。

  (三)工业类项目,年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自产值达2000万元起的企业,3年内以企业投产后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缴入市级部分为基数100%奖励给企业,其他税种缴入市级部分为基数50%奖励给企业,作为项目扶持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或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

  景洪正在奋力争创“全省营商环境最佳市”

  深入贯彻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改革

  不断完善招商引资机制

  《景洪市招商引资优惠奖励办法(试行)》

  《景洪市惠商绿卡实施细则》

  《景洪市关于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景洪市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

  《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关于加快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决定(试行)》

  等一系列惠商政策相继颁布实施

  新的动能正在汇聚

  这里将成为

  现代化产业集群蓬勃发展

  和国际化物流枢纽纵横交错的一片热土

  未来更将成为

  中老铁路经济带上

  无比璀璨的一颗新星

责任编辑:杜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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