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怒江边境管理支队丙中洛边境派出所携手群众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
当日16时50分,丙中洛边境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求助,称其山上劳作时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落单“大鸟”,担心它受伤遂带回家。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看。经初步检查,该“大鸟”无明显外伤,生命体征良好,因长时间未进食导致精神萎靡。民警对群众积极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肯定和表扬。
民警联系咨询林业部门得知,该野生动物名为夜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平常栖息和活动于溪流、水塘、江河、沼泽和水田地上,是少数具备夜视能力鸟类之一,主要以鱼、蛙、虾、水生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鉴于其肌体虚弱,民警立即找来纸箱为其搭建了临时小窝,并找来食物和水进行悉心照料。
目前,该夜鹭已移交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待其体力恢复后将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示,保护动物,人人有责。鸟类等野生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也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群众发现受伤、生病或与群体走散的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请立即联系林业部门或拨打110求助。
云南网通讯员 孙洁 李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