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萍)9月5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专场发布会在昆召开,会上介绍,云南立足省情实际,分类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精准制定《云南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明确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部纳入资助参保范围,过渡期内对脱贫人口资助参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总体稳定,原来倾斜的待遇政策逐步退出,回归公平普惠。
在基本医保方面
按照国家要求实行公平普惠,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
在大病保险方面
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继续实施倾斜政策,即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22年底前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对未纳入监测的脱贫人口原来的倾斜政策逐步调整,做到政策有序衔接。
在医疗救助方面
将边缘易致贫户等监测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在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内,个人自付医保目录内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未纳入监测的脱贫人口逐步调整。
同时,我省还对通过医保三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防贫监测线(2022年为7000元)的困难群众,经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给予倾斜性医疗救助。
此外,从实施情况看,目前脱贫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83.33%,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91.85%(与2021年基本保持一致),符合国家和我省政策稳中渐退要求,未出现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我省做法也得到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肯定,并被国务院考核组列为全国2021年度乡村振兴成果考核45个典型经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