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张琦敏)7月28日,记者从云南省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获悉,2022年以来,云南省民政厅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全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扩大养老服务消费。
加强政策创制,不断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连续第11年报请省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件惠民实事全力推进,组织召开了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制定了《云南省推进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的工作合力,为全省养老服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积极推动我省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发展。
加大资金支持,持续增强养老服务供给。2022年,积极争取和筹集中央、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9亿多元,推进云南惠老阳光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支持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养老服务设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养老服务建设,新增护理型床位5000张,加快构建“十五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
落实惠企政策,稳定养老服务市场。下拨省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用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对自建产权用房给予每床10000元补助,租赁用房每床5000元补助。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按实际收住老人的床位数、月数等给予补助,最高每床每月给予280元补助,鼓励养老机构有效提升机构床位使用率;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其经营收入与所获运营资助资金不足弥补运营成本(费用)、而形成亏损的,可在所获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20%的幅度内予以补助。省级安排800万元,加大对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补助力度,对公办养老机构给予全额补助,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80%补助,持续提升养老机构的风险应对和善后处置能力,降低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