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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发布】云南对中小微企业打出“退、减、免、缓”政策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4日 16:36:15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杨萍)6月14日,记者从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将“减税降费专项行动”纳入到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中,其中针对中小微企业打出了退、减、免、缓四个方面的税收政策“组合拳”,确保了减税降费政策在云南的落地见效。

  全省累计退税582亿元

  今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进一步扩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于6月底前一次性退还中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近期,国务院出台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留抵退税政策范围扩大到“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

  据云南省税务局最新数据显示,4月1日-6月9日,已有557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上,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25亿元,已累计有582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从企业类型看,微型、小型、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基本完成,小微企业依然是受益主体。已获得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占比95.6%,共计退税372亿元,占比66.9%。退税资金已经直达中小微企业,切实为企业“输血”“活血”,解决了资金周转压力。

  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并延长期限

  减税政策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个人所得税和“六税两费”等支持方面。其中,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即小型微利企业这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税负由10%降至5%;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实施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按照一定比例可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同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2022年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并延长期限。“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云南减征幅度按国家授权范围50%顶格执行;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全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4年12月31日。上述政策是对小微企业扶持的再加力,将有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持续发展。

  实施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促进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租税收政策。针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含单位和个人),2022年免租期间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实施相应的减征。

  延缓缴纳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政策。延缓缴纳税费的范围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第一,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照去年政策已经延缓缴纳的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第二,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

  截至6月9日,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累计缓缴税费35亿元。该项政策相当于国家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将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宏观调控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全省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扛牢压实责任,抓实开展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工作,全力以赴推动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最大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最大限度释放税收政策红利。

  云南网记者 杨萍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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