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记者 杨萍 摄
云南网讯(记者 杨萍)1月14日,记者从云南省财政改革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2021年,我省共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617亿元,其中,35%的资金用于交通基础设施,24%用于农林水利、生态环保、土地储备等领域,15%用于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14%用于物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2%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有效保障了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需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指导督促各州市和省级有关部门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债券发行、资金拨付和使用。将资金使用进度与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挂钩,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机制,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进一步优化资金投向。科学合理分配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向重点项目多、债务风险低、资金使用好的地区倾斜。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先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实施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需求,重点支持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投资拉动作用大的项目。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项债券负面清单,负面清单项目一律不申报、不安排。健全专项债券资金动态监控和穿透式监测工作机制,及时掌握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建立违规使用处理处罚机制,通过扣减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暂停安排专项债券、调整闲置资金项目、通报负面典型、强化责任追究等措施,切实推进专项债券规范使用。
四是进一步发挥带动作用。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用好用足专项债券用于项目资本金政策,依法合规引入社会资本,积极撬动有效投资。拓宽重大项目融资渠道,鼓励帮助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市场化融资,发挥“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组合带动作用,使新增债券更好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