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奖励和服务管理工作,云南省总工会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拟对2015年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篆塘路54号 云南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邮编:650032)。
来信请注明“《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nszlm@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