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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各族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论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7:37:32  来源: 云南网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进优秀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汇聚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

  一直以来,云南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省上下坚持把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核心要义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发展迈上新台阶、民族文化繁荣取得新进展、民族地区治理实现新提升,云岭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释放出源源不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民族团结是最牢固的基石,人心归聚是最紧密的纽带。只有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同心同德、和睦相处,文化的认同才会吸引更紧密的连接,精神的牵系才能造就更持久的团结,合力守边固边兴边的内生动力才能不断增强,各民族才能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

  构筑各族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最关键的是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成为各民族共同的理想和信念。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于各个民族文化的共同追求和精神依归,引导全省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云南是文化的富矿,独特的地缘、人缘、文缘优势,使彩云之南汇聚了源源不断的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民俗资源和人文地理资源。构筑各族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我们要更加充分地挖掘资源、发挥优势,推进优秀民族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通过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挖掘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要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各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交融创新。要加强对各民族优秀手工艺的保护和传承,扶持民族文学、歌舞、影视、戏曲等创作传播,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脱贫地区、边境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支持力度,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 

责任编辑:孙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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