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1月24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在昆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审议《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及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