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赵嘉 摄
云南网讯(记者 龙彦)9月1日,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形成我省经济发展新动能,2021年8月1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云政办发〔2021〕33号)。
会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黄华就《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黄华介绍,《三年行动方案》的主要任务:一是培育新型文旅消费行动,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培育文旅消费集聚区,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水平。二是发展绿色健康消费行动,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培育新型养老托育消费,加快发展新型体育消费。三是扩大新型信息消费行动,加快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型信息产品供给,拓展信息消费应用场景。四是提升传统消费能级行动,壮大“新零售+”消费,扩大汽车和家电消费,推动传统专业市场转型升级。五是建设新型消费载体行动,打造消费中心城市群,升级夜间经济商圈,营造“美丽乡村”消费新场景。六是完善流通设施服务行动,加强新型消费流通设施建设,加强商品供应链服务创新,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七是优化新型消费环境行动,强化新型消费要素保障,加强新职业开发培训和劳动权益保障,强化消费市场监管和统计监测。
《三年行动方案》的出台,短期来看,能够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挖掘居民消费潜力;长期来看,对于促进传统消费升级,改善我省消费质量和结构,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年行动方案》立足促进本地消费和吸引外来消费,把供给侧和需求侧结合起来,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双向深度融合,提出了22条措施,涉及文化旅游、绿色消费、医疗健康、养老托育、信息消费、新零售、消费载体、流通设施服务、新型消费环境等方方面面,全流程、体系化、覆盖广,将为今后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提供政策制度保障。
《三年行动方案》的出台,云南提出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新型消费蓬勃发展、新型消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型消费环境更加优化”三大总体目标,其中包括5项关键指标。
到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全省文化和旅游总收入达到1.6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600亿元,力争年均增长15%;5G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全覆盖;主要商圈数字化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