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视:
◎大增31.5%,我国1-2月吸收外资迎来“开门红”
◎瑞士罗氏制药投资18亿美元收购美国分子诊断公司
◎山东青岛:“四个一”统筹推进利用外资审计全覆盖◎2020年昆明实现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三大亮点解读
【全国国情】
【跨国公司热议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投资中国的信心越来越强】
3月11日了解到,自《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后,多家跨国公司均表示对于投资中国的信心越来越强。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倡导全球合作,推动互利共赢,彰显了中国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底气,展示了助力世界经济复苏的担当。各跨国公司将继续在中国广阔、开放的大市场中深耕细作,紧抓中国机遇,实现更好发展。
【中欧投资协定为欧企赴华投资带来更多确定性】
3月12日,根据欧盟委员会,中欧投资协定的签订为中国及欧盟提供了一个明确、可执行的规则框架,中国作为欧盟的关键贸易伙伴,市场规模大、成长迅速,将给赴华投资兴业的欧洲企业、投资者和服务供应商提供更多法律确定性、更好的市场准入条件及更公平的参与规则。
【大增31.5%,我国1-2月吸收外资迎来“开门红”】
2021年1-2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达176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5%,吸收外资实现“开门红”。从行业看,前2个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1417.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7%,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的80.2%;从来源地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欧盟实际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6.2%、28.1%、31.5%;从区域分布看,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分别增长32.3%、11.1%、50.9%。
【中国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外企在华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持续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多家在华外资企业表示,中国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将为外资企业创造更广阔的发展平台、更完善的市场环境,企业将积极抓住中国开放的大市场和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大在华投资力度,实现更多互利共赢。
【周边国情】
【疫情冲击下,新加坡仍是印尼最大外资来源国】
3月14日了解到,面对新冠疫情冲击,新加坡仍继续保持印度尼西亚最大外国投资者地位。2020年两国双边贸易额达488亿新元,新加坡对印尼总投资额达98亿美元;新加坡副总理王瑞杰表示,新加坡—印尼双边投资协定的正式生效更加促进两国投资流动的协定,确立了对待两国投资者和投资的条例,并将让两国投资者的投资获得额外的保护。
【瑞士罗氏制药投资18亿美元收购美国分子诊断公司】
3月15日,瑞士制药制造商罗氏诊断宣布将投资18亿美元收购美国分子诊断公司GenMark。瑞士制药制造商罗氏诊断表示,将以每股24.05美元价格发起全现金收购美国分子诊断公司GenMark,预计于2021年第二季度完成交易。
【周边省情】
【山东青岛:“四个一”统筹推进利用外资审计全覆盖】
3月10日,为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促进审计项目提质增效,山东青岛市审计局在青岛市利用外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聚焦审计重点、创新审计理念,精心谋划“四个一”工程,统筹推进利用外资审计全覆盖,助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一是梳理一张清单,跟进政策强化问责;二是搭建一个平台,数据分析全面覆盖;三是优化一个项目,以点带面提质增效;四是形成一种机制,协同联动核查疑点。
【贵阳经开区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完成情况排名全市第一】
2020年1-12月贵阳经开区实际利用外资总金额达17826.15万美元,同比增长21.27%;其中,直接利用外资7329.1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和直接利用外资完成排名均为贵阳市第一。这是因为2020年贵阳经开区从“统”“新”“育”等方面,围绕营造规范、透明、简便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规政策,切实推行外资企业政务服务“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着力做好外资外贸工作。
【四川8个国家级经开区:以全省万分之一土地面积引来四川全省12%外资】
3月16日,据四川省国家级经开区和国际(地区)合作园区工作会议暨专题培训会议发布,“十三五”期间四川省8个国家级经开区以四川省万分之一的土地面积实现了全省12%的实际利用外资及9%的地区生产总值和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及进出口额占了所在市的“半壁江山”,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产业培育的孵化基地、深化改革的示范窗口和扩大开放的重要载体。
【云南省情】
【2020年昆明实现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
2020年昆明市紧紧围绕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部署要求,坚持“招主产业,引产业链条;招大项目,引产业集群”理念,实现了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重点抓了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实施“一把手”招商;二是突出抓好产业招商;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健全招商引资考核机制;五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全力开创招引外资工作新局面】
3月15日了解到,“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积极扩大利用外资,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一是把云南建设成为强大国内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二是利用外资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三是利用外资水平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确保“十四五”时期外来投资年均增速高于“十三五”时期。
【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三大亮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与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外资三法”相比,主要具备以下三大亮点:
一是确立了外商投资促进制度。制定《外商投资法》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确立了外商投资保护制度。为加强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外商投资法》总则中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同时,设“投资保护”专章,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向外商投资提供与时俱进的法治保障。
三是确立了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外商投资法》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1)落实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2)明确了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制度;(3)建立了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4)确立了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政策解读】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0年6月23日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本次修订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其中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二是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三是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云南省国际贸易学会信息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