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级财政补助!云南拟立项支持8个技术攻关类项目
正在公示!
云南拟立项支持8个技术攻关类项目
财政补助资金
可用于关键技术研发
示范生产线建设、推广风险补偿
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
这次支持的技术攻关类项目
都有哪些?
跟着小布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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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科技揭榜制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根据《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要求,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流程,拟立项支持8个技术攻关类项目。现将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2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有效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处理。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冀芳,0871-63160562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801室
邮编:650051
附件:2021年科技揭榜制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12日
知道多一点
2020年,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以突破制约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什么是科技揭榜制?
科技揭榜制是一种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通过需求征集、技术评估等方式,科技管理部门发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揭榜任务,组织社会力量揭榜攻关,推动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以企业和社会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科技揭榜制项目分为两类
科技揭榜制项目主要聚焦解决云南八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数字云南”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领域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
科技揭榜制项目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大类。
技术攻关类主要由在云南省内注册的企业提出技术需求,经省科技厅发榜后,由省内外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单位进行揭榜攻关。
成果转化类主要由省内拥有社会公益性、行业共性技术科技成果的创新主体提出转化需求,经省科技厅发榜后,由省内企业进行揭榜转化。
申请条件
科技揭榜制项目包括发榜方和揭榜方。
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是提出技术需求的单位,主要为在云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对“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有内在迫切需求,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
(三)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技术攻关类项目揭榜方,是省内外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稳定的人员队伍。
(二)能针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三)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四)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成果转化类项目发榜方,是拥有已经比较成熟且符合云南产业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的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已取得重大突破,拟转化的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且符合云南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二)拥有拟转化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对云南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
(三)拥有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科技成果转化。
(四)优先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和首台(套)重大装备,以及公益性、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重大成果。
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方,主要为在云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有较强的成果推广应用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方案。
(二)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三)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努力扩大社会应用效益。
(四)优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五)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资金管理
科技揭榜制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评审、拨付、使用管理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阳光云财一网通”等平台办理。
单个科技揭榜制项目科技投入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技术攻关类科技揭榜制项目财政补助对象为发榜方;成果转化类科技揭榜制项目财政补助对象为揭榜方。
省财政按不超过科技揭榜制项目科技投入总额的4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省科技厅核实揭榜制项目的总投入和技术合同后,给予技术合同中的发榜方(技术攻关类)、揭榜方(成果转化类)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揭榜制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项目立项程序完成后即拨付拟补助资金的40%,其余60%在项目通过验收或绩效评价后拨付。在首期财政资金拨付之前,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支付揭榜方、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方支付发榜方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项目科技投入总额的30%。发榜方(技术攻关类)、揭榜方(成果转化类)的资金拨付凭据作为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
财政补助资金可用于关键技术研发、示范生产线建设、推广风险补偿、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信息员:陈宇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