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视:
◎2021年中国将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国际投资者看好泰国经济增长前景
◎2021年1-2月福建省实际使用外资63.2亿元,同比增长10.2%
◎云南印发《云南省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政策措施》,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云南省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政策措施》的主要特点
【全国国情】
【2021年中国将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上表示2021年中国将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一是推动服务业有序开放,增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二是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发挥好各类开发区开放平台作用;三是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应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
3月6日,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在政协对外友好界别小组讨论会上发言,呼吁要平等对待外资企业。韩方明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十四五规划和国家战略规划时应把“引资补链”作为重点,对于能够为我国十四五规划做出战略性贡献,有技术含量的外资企业要特别给予重视、保护和促进,以确保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和完整;并提出在不断强化振兴国家民族品牌的同时,政府采购、舆论导向和各级政府官员观念等方面中应逐步弱化“内外资”的差异,通过出台和修改具体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尽量做到市场主体不分内外资,待遇完全一致。
【2021年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引资力度,全面扩大对外开放】
3月8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2021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采访活动上表示,扩大开放是我国一直坚定不移走的成功道路,2021年我国应进一步加大引资力度,全面扩大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环境。并提出具体将从这几方面着手:一是开放的门要开得更大;二是开放的平台要做得更实;三是开放的环境要变得更优;四是开放的合作要更深更广。
【在华外企视中国为首选投资目的地】
3月9日,根据中国美国商会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在华外企十分看好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前景,中国市场仍是外企投资首选目的地。75%的受访企业对今后两年中国市场前景持乐观态度,81%的企业认为2021年中国行业市场将实现正增长。
【周边国情】
【国际投资者看好泰国经济增长前景】
3月7日,据世界银行近期发布的泰国经济观察报告预测,2021年大部分国际投资者对泰国经济及投资前景将保持乐观态度。在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访问的600家外资企业中,96%的国际直接投资人表示2021年将继续维持或增加其在泰国的投资额。
【越南吸引外资领域连续获喜讯】
2021年1-2月,越南吸引外资领域连续获喜讯,部分大规模外资项目获得投资许可证。越南对外投资局局长杜一黄表示,年初两个月通常是越南《投资法》转换阶段,因此会给越南新批或增资项目许可证颁发活动产生影响。虽然增资项目数量下降,但增资资金规模持续上涨(与2020年相比同比上涨980万美元/次),增资资金额也同比增长1.5倍。
【周边省情】
【青岛城阳区:2021年新增外资企业41户,注册资本达6亿美元】
截至2021年3月9日,青岛市城阳区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41户,较2020年同比增长36.67%;新增注册资本6.69亿美元,其中投资总额在5000万以上为5户。自2021年以来,青岛城阳区外资企业数量稳步增长,目前实有外商投资企业共2933户,同比增长8.47%,占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的21.4%,各项指标情况均居全市首位。
【2021年河南省将全力推进85个重点外资项目】
3月9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河南省重点外资项目推进计划》,旨在全力推进河南省85个重点外资项目。据了解,85个重点外资项目涵盖: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新能源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及外国贷款5个大类;智能装备、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新能源及网联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食品制造、5G产业链、智慧物流、商务服务、风力发电、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和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2个小类。
【2021年1-2月福建省实际使用外资63.2亿元,同比增长10.2%】
2021年1-2月,福建省实际使用外资达63.2亿元,同比增长10.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7.2%,超序时进度0.5个百分点,九地市实际使用外资实现较快增长。其中,福州、厦门、泉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等7市增幅达两位数;外资资金主要来源地为香港地区、新加坡及日本;亿元以上大项目占全省实际使用外资近六成,具体包括漳州奇美化工、美日丰创光罩、朴朴科技等共计18个项目,到资金额占全省实际使用外资59.7%。
【云南省情】
【云南印发《云南省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政策措施》,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3月10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外商投资重点产业、鼓励利用外资参与国企混改、放宽外商投资性公司准入条件等提升利用外资水平的新举措,此举将大力推动云南省加快建设成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政策措施》确立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条件;并取消境内实缴注册资本或投资企业数量要求。
【政策解读】
【《云南省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政策措施》的主要特点】
《云南省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就支持外商参与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及重塑支柱产业新优势、鼓励利用外资参与国企混改、放宽外商投资性公司准入条件、发挥重点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强化外资用地保障、优化调整外商投资奖励政策、建立健全利用外资工作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相应政策措施,主要具备以下特点:
一是明确支持外资进入云南省重点产业领域。根据2020年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新优势,深度开发、打造精品、锻造长板,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进一步提升世界一流‘三张牌’的品牌效应”“重塑云南支柱产业新优势”的有关精神,按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相关规定,明确提出支持外资进入“风电、光伏、文旅、石油炼化、烟草配套”等领域;并提出切实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条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云南省积极引进外资流向的热点领域,向境外投资商释放云南省推动产业发展、实现合作共赢的强烈信号。
二是积极引进外资参与云南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多渠道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营销渠道。尤其是鼓励省属国有企业创新引资方式,提出境外发债资金以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实施返程投资,拓展利用外资新途径。
三是完善财政奖励制度。《政策措施》总结了《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试行)》实施一年多来的经验,实事求是地提出可适当放宽奖励时限,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已经登记注册,但项目实施开工建设且资金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到位的外资企业,按照《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试行)》相关标准给予奖励。
四是注重全方位支持外资项目落地。《政策措施》提出注重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通过组建定向基金和并购基金等方式利用外资;强化对外商投资项目保障用地供给;明确建立外资重大项目推出机制;对州市利用外资情况设红黑榜;统筹整合全省政策资源为利用外资项目保驾护航。(云南省国际贸易学会信息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