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夏方海 彭锡 李熙临 张成)1月28日上午,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向大会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据《报告》,省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一体贯彻“教育、保护、管束”理念,对严重犯罪依法惩治,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宽宥处理,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督促管束到位。起诉性侵、校园暴力、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597人,起诉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2731人,不批捕不起诉1678人,附条件不起诉821人。审慎把握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的认定标准。
同时通过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教育等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476场,编发图文并茂的防性侵、防欺凌宣传册,拍摄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针对军人长期驻守边关、无法陪伴未成年子女的情况,军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协作推进军人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对遭受侵害的,依法维权、及时救助,引导“军娃”自我保护、遵纪守法,努力为广大官兵分忧、解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