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看!寻甸县这样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廉 通 基 层
“杜某某侵占农户补偿款,村里兜底建房户补助被其抽取3000元装入个人腰包;村集体山林被卖,5000元被其装入个人腰包……”
“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没想到你们能上门来下访,太感谢了。”
……
“乡亲们,请你们放心,刚才反映的问题我都一一记下了,一个月之内一定给你们答复。”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联合乡松棵村委会半山村村口的大槐树下,信访代理员小张一边记录着问题线索一边对村民们说道。
这是寻甸县纪委监委推行“信访代理制,最多访一次”的一个缩影。
为降低群众信访成本,控制集体访规模,减少和避免群众越级上访、多头上访和无序上访等情况发生,从2020年9月开始,该县纪委监委探索推行“信访代理制,最多访一次”。
信访代理工作按照“初查核实、受理信访——办理委托、上报情况——甄别处理、分类流转——按期办理、追踪监督——完成办理、反馈结果——梳理汇总、规范存档”的步骤开展,坚持“一事一议,一事一代理,一事一结案”,提高了信访事项代理工作效率,缩短了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
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员兼任信访代理员,定期、不定期到各村(社区)记录、整理、收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及时代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
此外,信访代理员在了解群众诉求的同时,还向群众宣传解读党纪法规,引导群众通过合理渠道依法信访,在发现群众有组织群体性上访苗头时,及时报告处理,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松棵村委会半山村党支部书记杜某某未将11812元集体资金上交乡财务管理中心,而是存入个人账户用于村小组日常开支。2020年11月15日,杜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联合乡纪委在承诺时间内查清了问题,信访代理员小张向群众宣布了处分决定。
“信访代理主要是对初信初访采取的一种化解方式,具有快速、便捷、高效的特点,通过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理事件、降低群众上访成本,来实现解决问题的最大化。”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介绍,该县因“件”施策,对初信初访采取信访代理方式,对沉积的疑难信访问题,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下访”,多管齐下在基层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
据悉,自推行“信访代理制,最多访一次”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从92%上升到97.3%,化解信访积案9件,实名举报办理群众满意率同比提高了5%,为1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督促相关单位、村委(社区)完善财务管理、村务监督等制度8项。
通过信访代理,该县纪委监委高标准完成初信初访从受理、办理到反馈的各项工作,使得群众诉求有正常渠道,化解矛盾有稳定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昆明市纪委监委
作者 / 凡玉莹 陈正友
编辑 / 张雨 赵迪
审核 / 云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