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张玛睿 摄
云南网讯(记者 张玛睿)12月29日,云南省“回眸‘十三五’奋进彩云南”系列新闻发布会·社会民生建设专题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张绍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要民生大事来抓,重点在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覆盖五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十三五”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定政策、出标准、建机制、组队伍、抓培训、重指导等措施,全面完成云南省脱贫攻坚农危改任务,共解决超过130万户约500万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其中涉及中央下达4类重点对象农危改任务98.45万户,占总量的76%。改造后的农房达到了“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基本要求,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目标,经完成改造的农房经受住了近年数次地震检验,成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命房”。
老旧小区改造有序进行,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推进
针对老旧小区脏、乱、差、污、堵等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自2019年开始全面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309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楼栋约2.29万栋,累计投入约104亿元,有效提升了83.13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同时,“十三五”期间,通过建立调查摸底、做好规划、完善政策、加强筹资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63.43万套,完成投资1800亿元,解决了约200万城镇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
公租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公积金助力住有所居成效明显
“十三五”期间,坚持公租房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住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截至2020年11月底,云南省近300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113万困难群众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公租房保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仅如此,“十三五”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积极为新市民谋幸福,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利用公积金解决住房困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11月底,与2015年相比,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4529.19亿元,增长2420.16亿元;归集余额1647.17亿元,增长636.3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总额2804.49亿元,增长1446.1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338.27亿元,增长602.41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总额2882.02亿元,增长1783.8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