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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予波在省民族宗教委调研时强调: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2日 17:56:0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陈晓波 张寅)12月1日下午,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予波在省民族宗教委调研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大视野、大胸怀、大格局、大担当,奋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予波在省民族宗教委调研。记者 顾彬 摄

  王予波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他指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既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也是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要自觉在全国大局中研究、谋划、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巩固良好势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体现云南作为和贡献。

王予波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记者 顾彬 摄

  王予波强调,要在实践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聚焦当好示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深入研究、深化实践,高标准编制好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创一流。一要在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方面作示范。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夯实党在边疆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二要在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方面作示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等重点工程,切实提高民族地区发展质量和成色。三要在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示范。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四要在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上作示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水平。

  王予波强调,要在担当中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省民族宗教部门和广大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能力、精准把握政策、加强统筹协调,用实干实绩实效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开创新局面,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和良辉、杨杰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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