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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2日 11:33:22  来源: 云南网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推动全省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为推动新时代云南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和“万名党员进党校”第一课程。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每年度要制定学习教育计划,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每年至少举办1期读书班,列出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做到班子成员人人发言。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讲团作用,定期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及大政方针政策。党员领导干部要制定年度自学计划、列出重点学习书目,常态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堂”活动,每年至少到分管领域、学校等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联系点或所在党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党员要按时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积极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2.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强化党章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1次党章集体学习,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要把党章作为必学内容;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必修课,经常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确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对党忠诚教育,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党费日”等政治仪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组织观念,做到“四个服从”。

  3.加强革命传统和先进典型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让党员、干部学习了解党成立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人物,了解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把红色资源、革命故事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的生动教材,就近就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充分运用全国全省重大先进典型生动事迹,常态化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营造“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浓厚氛围。

  (二)建立健全经常性检视整改制度

  4.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廉洁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领导班子还要针对巡视巡察、干部考核、专项督查反馈的意见,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件,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通过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研讨等方式集体讨论查找问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相互提醒、相互帮助。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开展清单式问题整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同政治体检中查找出来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对每年度检视查摆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落细落小制定整改措施,从具体事、身边事、群众最不满意的事入手,实行销号管理,能改的立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改、限期改,确保整改到位。检视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对账销号清单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6.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省委综合分析民意收集、信访反映、巡视巡察、调查研究等方面情况,聚焦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各种问题,每年确定若干突出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部门互动、上下联动抓整改,对“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和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上级党组织要主动认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基层单位要主动配合、承接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整体推进问题解决。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评估,对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问责、督促改正。

  (三)建立健全主动担当作为制度

  7.实施干部专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各级干部新发展理念、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培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干部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能力。定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研究解决本地区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新发展理念破除老观念,用改革创新增强新动能,用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

  8.推动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领导班子应急处置机制和党员、干部应急动员发挥作用机制,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引导党员、干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重大斗争中经得住考验。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突出实干实绩考察考核干部,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列入巡视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不敢面对问题、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领导班子,对庸政懒政怠政的领导干部,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9.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聚焦改革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工作,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推行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组织党员立足本职、担当尽责、发挥作用。落实在职党员到工作地或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为群众服务制度,推行党员志愿服务,组织党员结合实际,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把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和服务群众情况作为积分评定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健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10.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任期内,原则上省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走遍县(市、区),州(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走遍乡镇(街道),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走遍村(社区)。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要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当前正在做的事情,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每年研究确定若干重点调研课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领题调研,自己撰写或主持起草调研报告;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调研成果交流会,研究分析问题症结,提出政策措施,明确时限要求,推动问题解决。加强调研统筹,改进调研作风,防止扎堆调研,不增加基层负担。

  11.全面建立基层联系点。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基层联系点,重点联系基础薄弱、发展滞后的地区或单位,联系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各层级联系点一般不重复交叉。省级领导干部结合分工和工作需要,在县、乡、村、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建立一个或几个工作联系点,包括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州(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到乡镇(街道)以下,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到村(社区),省级部门及其他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主要联系本部门本系统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每年深入联系点至少1次,帮助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

  12.坚持不懈为群众服务解难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关怀帮扶下基层,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省、州(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要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制定年度民生实事计划,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方案、进度和结果,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五)建立健全推进自我革命制度

  13.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具体化,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特别是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文开会不切实际,落实工作重“形”不重“效”、重“痕”不重“绩”,督查检查考核大范围要台账资料,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等问题。通过明察暗访、监督举报、重点督办,严肃查处典型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治情况进行自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新动向进行梳理,作为下一年度纠治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整治,防止反弹回潮,推动各级干部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决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

  14.督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确保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全面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完善政策规定,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主动规范、自我规范。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

  15.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汲取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持续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坚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明纪、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云南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办法(试行)》,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组织领导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走在前、作表率,既抓自身又抓下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统筹协调。把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工作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纳入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内容,每年度制定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安排,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督促工作落实。省级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组建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细化任务分工,统筹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及各牵头单位重点任务清单,每年度制定工作计划,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通过听取意见、随机查访测评,了解党员、群众评价,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研讨会等,加强具体指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李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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