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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鼓励外贸企业“转身向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10:38:53  来源: 昆明日报

  原标题:云南鼓励外贸企业“转身向内”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以内需补外需,助力消费提质升级,着力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方案》明确,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外贸企业在巩固国外市场的同时,抓住国内消费市场扩大、需求结构升级的机遇,建立国外、国内消费市场长效经营机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根据自身综合实力、产品特性、资金、人才储备等因素慎重选择,主动“转身向内”,谋求发展战略转型,积极拓展国内市场。

  《方案》的主要任务是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促进“同线同标同质”发展、简化办理涉税程序、支持企业改造生产模式、发挥有效投资带动作用、精准对接国内消费市场、搭建电商转内销平台、支持企业创立内销品牌、加大物流运输支持、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等方面。

  在促进“同线同标同质”(下称“三同”)发展方面,《方案》支持企业发展“三同”产品,即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内外销转型、一体化营销。扩大“三同”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支持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发展“三同”产品,为企业升级改造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实现产品内外销转型。开通国内生产销售审批快速通道。

  此外,《方案》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拓宽国内营销网络,将高原特色农产品、机电产品等适销对路的出口商品纳入促消费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推介;充分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发挥东部沿海地区优势,助力云南适销对路的出口转内销产品拓展东部沿海市场。支持出口蔬菜、水果、种苗、花卉等食品农产品基地建设,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措施,不断提升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拓展国内销售渠道。

  《方案》明确,要做好融资服务和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出口产品转内销提供金融支持,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周转类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存货、机器设备、仓单、订单等质押融资,依托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直贷业务。支持保险公司加大对出口产品转内销的保障力度,提供多元化的保险服务。(记者 缪亚平)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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