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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机关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1日 09:26:45  来源: 云南网

  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面试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公安机关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录用报考条件和要求

  除具备《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补充录用职位的,其报考职位的层级须与2020年度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科目对应的职位层级相同;

  (二)补充录用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的年龄条件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四)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和拟报考补充录用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参加补充录用报考者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应当达到拟报考补充录用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已被确定为云南省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选的报考者,不再具有参加补充录用的报名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主要步骤

  (一)职位查询

  补充录用的具体职位、招考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云南省公安机关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云南省公安厅联系(联系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补充录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2020年10月27日9:00至10月29日18:00期间,报考者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链接,以报名参加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填报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各补充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将于次日上午在“考录专题网页”进行公布,报名最后一日的人数不公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1日18:00。报名资格审查采取计算机审查与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计算机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判定,当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提交人工审查。人工审查工作由云南省公安厅负责,对计算机无法判定的信息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补充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1.进入体能测评人员的确定。由云南省公安厅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招录数6倍的比例,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参加补充录用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由云南省公务员局于2020年11月2日在“考录专题网页”统一发布。

  2.体能测评的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由云南省公安厅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

  体能测评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至8日,地点在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的确定。云南省公务员局在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以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体能测评结果合格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

  面试前,由云南省公安厅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云南省公安厅确定后通知报考者。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2.组织实施。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由云南省公安厅会同云南省人事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开展。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均设在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补充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请于2020年11月11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由云南省公安厅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考生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其他具体事项,详见“考录专题网页”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云南省公安厅咨询。

  (五)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的比例合成。

  (六)体检和考察等程序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体检和考察、公示等后续程序,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执行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各环节相关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自觉配合招录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特别提示

  本次补充录用职位为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知悉人民警察招录中关于体能测评、体检等标准要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20年10月

责任编辑:李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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