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夏方海 实习生 杨柳)记者从10月20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云南全面开展危化品储存专项检查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全省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储存仓库安全风险评估;12月底前对四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现场检查“全覆盖”。
8月7日省安委办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项检查治理的通知》,要求各相关企业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应急、工信、国防科工等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到8月12日,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共组织27个检查组、105人次排查企业38户,发现问题隐患138项,下达执法文书21份,停产整改1家。
在各地各相关部门排查的基础上,8月12日至17日,省安委办派出督导检查组对硝酸铵重点地区曲靖市和红河州开展第一轮督导检查,共检查硝酸铵生产、储存企业5户,发现问题隐患31项,到8月底全部问题隐患完成整改;8月27日至9月1日,应急部督查组又对4户硝酸钠生产、储存企业开展第二轮督导检查,共查出问题隐患39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目前已整改完成32项,其余7项正在整改中。
据介绍,9月28日,省安委办印发了《云南省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全省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储存仓库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并科学准确的核算出仓库的最大储存能力,严禁超量储存,经评估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停产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退出。
同时,要求硝酸铵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应急部制定的“一企一策”,问题及整改建议措施清单,制定本单位硝酸铵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使用固体硝酸铵为原料的烟草复合肥生产企业,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要优化生产流程,合理确定最优的购买、储存、使用量,尽可能降低储存风险,严防超量、非法储存。
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要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12月底前对四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现场检查“全覆盖”,在已经完成68个一、二级重大危险有关监测监控数据,接入全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基础上,督促指导47个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完成有关数据的接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