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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三结合三提高”圆满完成2020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1日 15:16:00  来源: 云南网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宜良县“三结合三确保”创新事业单位监管举措,确保2020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有效开展。

  将抽查工作与专项调研有机结合,提高抽查工作针对性。将抽查对象按照3%的比例通过国家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名录库”随机产生,确保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双随机”。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要求,围绕机构编制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梳理汇总各抽查对象设立、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等相关文件,摸清机构沿革,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信息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形成抽查对象信息汇总表,并列出重点核查和调研问题清单,将抽查工作与全县事业单位改革调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的放矢。

  将抽查工作与业务指导有机结合,提高抽查工作实效性。实地核查中将事业单位运行状况作为重点内容,通过调查问卷、查阅资料、向负责人了解情况等方式对宜良县土地交易中心、宜良县社会保障局等4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全面掌握抽查对象业务范围、开展业务的法律法规、业务开展中存在的困难、证书和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情况、接受捐赠情况、债务情况等;对新设立登记和机构编制事项有重大调整的事业单位,重点了解运作情况和变更登记情况,对实际职能职责与登记信息有增减变化的,认真记录问题,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参考;针对变更、注销登记不及时的,对登记管理的政策知识进行讲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

  将抽查工作与强化结果运用有机结合,提高抽查工作联动性。将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下步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参考,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其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大赶考”、党建考核评分依据;针对核查中发现因撤并未及时进行注销、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2家,责令其限时整改,不按要求限时整改的,将向主管部门通报,并通过官方网站给予公示,同时向信用体系平台推送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共享,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云南网通讯员 王美玲

责任编辑: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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