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要了可以退吗?”“可以。”“7天无理由退吗?”“30天。”
适逢国庆中秋双节,云南的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用自信、担当与尽责,为广大来滇游客吃下了一颗安心购物的“定心丸”。
自2019年5月1日起,云南省全面实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一年多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退货退款流程日趋规范,退货效率逐步提高,按照“应退尽退、便捷高效”原则,认真为游客办理每件退货申请。
制度的实行,有效提升了全省旅游购物品质,进一步改善了旅游市场消费环境,提高了游客购物体验满意度。截至目前,游客对“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的满意度达99%以上。“30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
今年以来,云南省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1+16+129+X”旅游投诉处置体系和“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高效处置游客投诉和退货。自7月22日云南恢复跨省团队旅游至9月24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共退货成功2185起,退款金额达1575.99万元。
目前,全省在16个州市和旅游重点县设立了123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统筹指导“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在全省15个机场、主要高铁(火车)站、游客集中区域等场所设立了130个“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为游客提供现场咨询和退货服务;在“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开通“我要退货”功能,游客的退货申请和处置过程由平台记录管理,并实时向游客公开。
游客在云南省范围内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的旅游商品销售企业购买的旅游商品,无论是自由行还是团队游客,只要有退货诉求,自购买之日起30天内且符合退货条件的,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退货:一是可下载云南旅游官方助手“游云南”App,点击“退货”按钮,通过在线退货、电话退货、语音退货等3种方式申请退货;二是可以通过全省机场、主要火车站和游客集中区域设立的“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进行现场退货,专职工作人员将为游客提供咨询、引导,便于游客退货。
假日期间,全省各级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将依据《全省游客购物退货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的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的检查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机场、车站、游客游览集中区域服务点的服务时间;细化简化流程,按照“应退尽退、便捷高效”的原则,全方位为游客提供“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策划:罗蓉婵 杨之辉 李洁
文字:毕芃
美工:刘韬 余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