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彭锡 摄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 实习生 余青艳)9月28日,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会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杨春明介绍,省生态环保厅、省统计局、省农业农村厅等15个单位和部门联合于2017年-2019年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共同努力,广大普查人员辛勤工作,全省普查对象积极参与,历时近三年,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他认为,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开展污染源普查,对于准确判断当前云南省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步伐,坚决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原野沃土具有重要意义。
杨春明表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17年度,经历了前期准备、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三个阶段,对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开展普查,其中,对5万余个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云南省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了重点污染源档案,达到了预期目标。相关的普查成果体现在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