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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最高奖10万!昆明警方发布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渠道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7日 09:05:23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9月16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三查三告知一宣传’专项行动举报奖励渠道”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自9月14日起,昆明市公安机关启动“三查三告知一宣传”专项行动,在此期间,昆明市公安机关将对举报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最高可奖10万元人民币。

  举报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或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2000元至50000元奖励。

  举报涉恐可疑人员无证或者持他人证件住宿、购买长途汽车票、乘坐各类交通工具及上网、洗浴场所留宿的,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500元至1000元奖励。

  举报涉恐可疑人员在街面游荡、露宿,租房及居住于民宿、公寓式酒店,驾车、租车及购买、携带、寄递散装汽油、管制器具、军(警)用品、违禁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的,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

  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500元至5000元奖励。

  举报“非法制造、持有、私藏或买卖枪支弹药”案件,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2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举报“制贩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2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举报“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500元至50000元的奖励。

  举报“走私制贩运输毒品”案件,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5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每铲除罂粟200株或大麻1000株,奖励200元;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每缴获1吨奖励200元。

  举报非法制造加工毒品厂(点),每捣毁一个奖励10万元。

  举报新吸毒人员或复吸人员,每查获1名奖励80元。

  举报犯罪案件线索破获系列性、团伙性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的,可根据破获案件数、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数,在上述标准上提高奖励幅度。

  举报途径:拨打“110”电话举报;通过手机送短信至“12110”进行举报;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通过来信、来函方式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涉及举报“制贩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或举报“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的,可通过微信扫二维码举报。

市民可通过微信扫二维码举报 昆明警方供图

责任编辑:李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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