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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9日 12:30:00  来源: 云南政协新闻网

原标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我省多数老旧小区存在无物业管理、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共性问题。”7月28日,省政协召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远程专题协商会。昆明、普洱、大理、玉溪四个分会场的政协委员、社区代表,与主会场的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专家学者、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通过网络“面对面”进行协商,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言献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主题发言

省政协副主席李正阳:借鉴经验 统筹推进改造工作

为高质量完成好本次协商,在省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于4月初启动相关工作,联合昆明、曲靖、玉溪、普洱、大理等州(市)政协共同组织筹备。4月下旬召开了省级部门调研座谈会,并成立联合调研组赴昆明、普洱、大理开展了专题调研。7月,省政协主席李江带队到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现场调研,充分肯定了当地做法及政协委员在其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强调各级政协组织及政协委员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建言献策,为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贡献智慧和力量。5月20日开始,依托“云南省政协委员移动履职平台”,邀请政协委员开展网络议政,建言献策。

当前,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还存在“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改造资金筹措难度较大,居民参与主动性、积极性不高,缺乏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等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改造工作;拓宽筹资融资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居民的参与主动性;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通报网络议政情况

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孙文忠:86位委员提出意见建议210余条

5月20日至7月10日期间,我们在“云南省政协委员移动履职平台”开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题议政群,分析我省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网络议政结束后,我们将省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统计整理,形成有关材料。

网络议政群开通期间,86位委员参与讨论,共提出意见建议210余条。委员们一致认为,我省老旧小区改造成绩有目共睹,但也存在改造总体规划难实施、内容碎片化,资金来源单一、资金缺口大,不同主体难协调、居民意见难统一,功能配套差、后续维护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建议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合理规划;整合资源,多方筹措资金;完善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后续管理;对暂时不具备社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采取业主自治的管理模式,将小区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实施统一管理。

主会场发言

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致公党云南省委副主委杨华英:拓宽改造资金筹措渠道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老旧小区居民带来了福音,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经过调研,我们发现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改造资金筹措难、改造工作协调难、改造方案制定仓促、后续物业管理难等方面的问题。

建议科学编制规划改造方案,加强技术指导,积极拓宽改造资金筹措渠道。加强后续长效管理,完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推广先进典型,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在省级层面设立老旧小区改造长效管理基金,制定管理办法,对已改造完工的老旧小区日常管理维护提供一定的资金补助,对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小区给予奖励。

省政协委员、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洪素恒:专门立法规定实施条件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稳投资”“促民生”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一项综合、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

建议针对性地专门立法,明确实施条件以及项目规划、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居民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在效率与合法性中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和平衡点,防止为追求效益而形成法律风险和责任;对可能涉及的合同法律风险、人身财产损害法律风险等加强防控。

省政协委员、昆明理工大学理学院副院长蔡光程: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老旧小区已成为制约城市现代化发展的短板。针对被改造小区居民的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建议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解决急需改造的项目。

在有限的经费条件下,每个小区应有所侧重。特别是应结合城市建设近期或远期规划,对改造经费太高的危房,建议拆除为好,一些老旧小区可拆除作为城市的公共绿地。改造中还应把存在的消防通道短板补上。

同时,树立一些好的改造典型,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和老旧小区居民的思想工作。例如对符合安装电梯条件的小区,做通一个单元或一个楼栋居民的思想工作,由居民出资安装电梯,使其成为一个老旧小区融入现代生活方式的典范。

省政协委员、云南农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系副主任杨圣元:完善无障碍设施

老旧小区改造是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根据老旧小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加强技术指导,探索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机制,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金融机构可持续支持等方式,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同时,实施小区内道路改建扩建,划置规范停车泊位。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配套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确保救护和消防通道通畅,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致公党党员、致公党云南省委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冯武:尽快出台鼓励政策

由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改造经费不足,加之一些老旧小区的具体条件限制,导致改造工程不彻底,一些最主要的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

建议加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鼓励政策。加大宣传“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让更多的居民愿意出资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中。

致公党党员、云南建设监理协会会长杨丽:研究制定相应政策

因多年来“重建设、轻维保”等原因,导致大量房屋建筑快速“老旧”,不少过早老旧的住宅小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消防、结构等安全隐患。

建议完善楼宇维护修缮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对当地既有建筑维修保养的研究并制定相应政策,开启对建筑物安全性评价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建立由专业机构负责既有建筑安全评价及组织管理服务的制度,由专业机构来专门负责安全性评价和组织实施。

省设计院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许丁:适当降低审批要求

建议要加强顶层设计,快速建立并实行全省统一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工作制度,采取“一会式”解决问题的方式,快速推进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各部门在审批时,要因地制宜,对于很多改造后难以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的改造内容,应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审批要求,并在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放宽工期要求限制,以确保施工质量。

外场发言

昆明市政协委员、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捷:出台“以奖代补”政策

目前,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资金,社会资金、管线单位和居民出资情况不理想;由于部分老旧小区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公司,无专人管理,客观造成了居民参与度不高的情况;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建筑密度大、基础设施不配套、管线资料不齐全、新增设施落地空间不足等问题。

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形成良好氛围,争取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对改造效果好、居民满意度高的项目进行奖励,用于老旧小区后续的维护管养改造。

分会场发言

省政协委员、普洱市思茅区副区长石萍:因地制宜保障工程质量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由于资金缺口全部由县区财政兜底,基层财政负担重;改造中多部门的统筹协调耗时长,难以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并保障质量和效果;老旧小区内部“失管、失修、失养”问题严重,实际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量增加。

建议省、市两级财政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给予配套相应资金实施定额补助,以减轻基层负担;同时在省级层面建立风险资金预留机制,对不可预见因素足额给予预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工期,以保障工程质量。

大理市下关街道鸳浦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李惠玲:合理分摊改造费用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协调主体,涉及通信、水、电、强弱电等改造内容,产权主体多为省级以上国有企业,社区协调压力大,影响项目推进。

建议要给予社区一定的经费支持,推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加强与通信、电力等国有企业的协调工作;相关部门要实地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居民诉求,商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探索合理分摊部分整治改造费用的方法。

峨山县副县长徐强:加大资金配套力度确保高标准改造

峨山彝族自治县在改造过程中,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党总支+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小区治理联动长效机制,推进小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议从省级层面,协调电力、通信等专业经营单位出台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配套政策;加大省市级资金配套力度,确保高标准、高水平改造;适当扩大改造范围,把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等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并给予5年贴息补助。

部门回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督查专员柳明林:合理拓展改造范围

省住建厅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技术指导,认真研究相关的配套政策,抓好落实,促进老旧小区改造高质量开展,建立健全小区后续维护运营管理体系。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同时,合理拓展改造范围,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多形式开展小区党组织引领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

省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徐绍文: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委员们一针见血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结合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积极配合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向国家上报了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和计划,主动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衔接,积极争取资金对我省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下一步,将把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十四五”专项规划中,引导居民以多种方式支持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变“要我改”为“我要改”,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省财政厅副厅长周宗: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推动作用

各位委员、专家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把脉问诊,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省财政厅将认真及时研究,抓好落实。

省财政厅将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认真听取各地意见,按照公益类、经营类等情况,进一步明确各级财力保障责任,从经营、发展城镇社区经济的角度,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提高改造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调动各地的积极性,探索创新老旧小区改造的投融资方式,及时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推动作用。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卫国:完善改造激励约束机制

省自然资源厅将做实做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的评估,为各地老旧小区等重要区域的详细规划奠定基础。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避免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完成后又很快列入拆除重建的规划中,造成资源的浪费。

同时,推进城镇老旧小区重要地段详尽规划编制,确保老旧小区项目落地实施。通过科学开展城市设计,提升老旧小区风貌特色和品质。建立老旧小区改造信息监管系统,开通适应老旧小区改造需要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探索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激励约束机制。(李芳 和士勇 王德华)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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