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昆明高新区代理招商签约仪式在威尼斯酒店举行,31家招商代理通过网上签约和现场签约的方式与高新区签订代理招商协议,成为高新区对外招商的代理人。同时,昆明高新区还与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招商引资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
招商引资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较多,如何吸引客商到高新区投资,成为高新区亟待破解的问题。为此,昆明高新区成立昆明高新区招商引资有限公司,在体制上进行突破和探索。此次签约的招商代理人中有企业家、商会管理人、科研院所负责人,能够充分发挥各级阶层信息量大、产业信息比较灵敏等优势。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学平表示,金杯银杯不如企业家的口碑,以商招商的模式就是用企业家认可的方式,让更多企业认识到高新区的优势,将更多的优质企业引入园区。
为提升招商引资实效,拓宽招商引资渠道,促进昆明高新区产业培育和经济发展,鼓励以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方式开展招商引资,高新区结合云南省、昆明市关于中介招商相关政策,制定《昆明高新区代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明确奖励标准:注册资本类内资项目实际到位市外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的按1‰标准给予奖励。用地及厂房类内资项目实际到位市外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的按2%标准给予奖励;1亿元以上(含)5亿元以下的按3‰标准给予奖励;5亿元以上(含)的按5‰标准给予奖励。对当年实际利用外资到位200万美元以上(含)的按3‰标准给予奖励;属世界500强的按当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5‰标准给予奖励(按资金到位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人民币计算)。项目奖励条款不叠加享受,且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得超过300万元。
云南网记者 龙舟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