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十一年(1806年)十二月芒市安抚司发放的委任执照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江东乡河头村,在明清时期是茶马古道的要隘。从前的村子颇具规模,村里曾有3道寨门,穿村而过的青石板路上蹄声不断,南来北往的马帮,驮着茶叶和各种物资,从村中经过,或在这里歇息,村子曾一度繁华热闹。后来,由于清代咸丰、同治年间的持续战乱和后来的匪患,村子变得冷落了。又由于交通线路的改变,村子的位置脱离了商道,区位也变得偏远了。我们在下乡采访中得知,河头村村民杨定福家中,收藏着祖上留下来的3件清代嘉庆、咸丰年间的文物,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历史变迁。在此,我们把这几件文物试作介绍,希望有关专家学者进一步开展考证、研究。
芒市安抚司委任执照
这件“芒市安抚司委任执照”,周边有一圈蓝色印花,正中书有“执照”两个大字,是清嘉庆十一年(1806年)十二月发放的,距今已200多年。笔者拟定名为《芒市安抚司正堂放氏委任执照》,其文说:
世袭永昌府分驻龙陵抚幺奘府芒市安抚司正堂放,为给执照以专责成事。照得芒属黄草岭窝子寨河头村沿边,以至那哄邦董一带,山从路襍,屡为野贼抢劫出入之地。现今龙陵绅耆会同本司商禀文武上宪,给照招安汉傈二种,于此连环立寨防堵,固为妥善。但其中有无明白晓事、奋勇急公者,难以资约束而动鼓励。兹查汉民中有杨必君,为人老诚干练,勇敢可期,堪充总头人,以束寨众,合行给照。为此照给杨必君。遵照,所有黄草岭起至邦董一带山头,如有尔等立寨住坐,统同各头人,好为严查奸宄,招集良善,不得于境内境外安滋事端。其附近一切要隘路径,严密堵守。如或稍有疏纵,仍令野匪窜入抢劫,不惟着令赔还,犹复与贼同论。俟立寨后,该头人将各招花户姓名,造册呈报,以凭查考。后有续招者,随时报查,不得隐匿。至本司遇有大小事件,指名票调,随调随到,不得抗违。尔其诸须仰体,毋得始勤终怠,有负本司委任之至意也。凛遵毋违,须至执照者。
右照给汉民杨必君准此
嘉庆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给
这份“执照”,抬头字体稍大,写着“世袭永昌府分驻龙陵抚厅府芒市安抚司正堂放 为(给执照事)”。元初平定云南,置“茫施路”,明朝置芒市安抚司,为武职土官。清朝因其制。关于芒市安抚司及土司放氏,《清史稿》记载:“芒市安抚司,隶腾越厅,厅东南四十里。土司放氏。”(《云南史料丛刊》第七卷,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57、358页)。光绪《续云南通志稿》卷十《地理志·龙陵厅沿革》载:“乾隆三十五年,以保山之猛弄地设龙陵厅,移永昌府同知分驻,分府属之潞江、芒市、遮放三土司隶焉。”(《云南史料丛刊》第七卷,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76页)
史载,芒市安抚司属于腾越厅管辖,又在龙陵厅管辖之下。土司放氏,在辛亥革命后改姓方氏,即著名的方氏土司(德宏州史志办公室编,《德宏历史资料·历史卷》,德宏民族出版社,2012年,第413页)。
据史载,芒市土司辖区范围包括坝区、山区。其中,山区四大练为“葫芦口、大香树一带的东练,勐旺、勐戛一带的南练,河头村、筠竹园一带的西练,河心厂、象滚塘一带的北练。两小练为:油菜地、回贤一带的上东练和坝竹、灰窑一带的下东练。”(《德宏历史资料·土司·山官卷》,德宏民族出版社,2012年,第381页)河头属于西练,是芒市安抚司的管辖范围。
通过这份执照,可以详细了解芒市安抚司如何通过“执照”进行管理,特别是土司地方的管理和治理情况。一方面,土司通过委派头人进行治理,这个《执照》充分说明了在治理方面的具体详情,就是土司委任头人,对头人的能力素质提出要求,并且对其承担的职责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河头村委任了杨必君,其为人“老诚干练,勇敢可期”,堪充总头人,管理的范围是黄草岭起至邦董一带山头。主要职责是“严查奸宄”“招集良善”,同时负责当地的人口户册造册申报。另一方面,委任“执照”规定的重要目的,是出于对治理匪患的需要。芒市历史上驻兵较少,匪患严重。如史载:“嘉庆十七年,以云南边外野夷倮匪肆扰,而缅宁、腾越各隘皆瘴疠之地,难驻官兵,乃练乡兵一千六百人,以八百人驻守缅宁之丙野山梁等处,以八百人驻守腾越蛮章山等处,省官兵征调之劳。”对河头村头人的任命,就是出于对治理匪患的需要。通过严密户籍人口的申报,设关卡查验,明确了头人的职责。(刘祥元 肖素梅 作者单位:云南日报社、德宏团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