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寻甸县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树立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的鲜明导向,采取三项举措深化考察识别干部,为巩固脱贫成效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坚持考察一线工作能力
深入考察识别干部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看干部能否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能否主动推动乡村振兴项目落地,能否积极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注重考察识别干部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实际工作能力,看干部是否了解情况,能否找准贫困原因、找到解决方法,将产业扶持政策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推进“一村一策”“一户一策”持续完善、务实管用、真实有效。
坚持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
认真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实施办法》,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采取随机调研、谈心谈话、专项考察、单位推荐、定期分析等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对脱贫攻坚第一线干部进行深入了解、立体考察、会诊辨析、精准识别。加大对脱贫攻坚一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日常调研考察和分析研判,通过思想政治巡察等方式对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研,通过实地查看、谈话了解、民主测评、走访群众等方式,对16个乡镇(街道)200多名科级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准确掌握干部思想状况、工作状态、履职情况,真正把干部履职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准考实。
坚持深化考察识别成果运用
充分发挥考察考核“调度员”的作用,把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调整问责充分联系起来。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脱贫攻坚一线勇挑重担、积极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表现优秀、实绩明显、群众满意,但暂不具备提拔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管理;对不胜任、不适合、不履职、不作为的干部,视情况进行组织调整、集中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2019年以来,先后提拔使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42名,占提拔使用干部总数的51%。(寻甸县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