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频道 >> 时政 >> 正文
昆明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每天补助100元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6日 08:02:08  来源: 昆明日报

  原标题:市政府常务会提出,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内 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每天补助100元

  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内,一线社区工作者每天可获100元补助。

  会议明确,各县(市)区要采取措施,关心关爱参加疫情防控的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等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在落实好城乡社区工作者现有报酬保障政策基础上,在疫情防控期间可对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给予适当临时工作补助。计发时限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内。工作时间当日累计,超过(含)4小时的按照1天计算,补助标准每人100元;4小时以内的,按照0.5天计算,补助标准每人50元。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在疫情防控一线牺牲的干部,由市财政局为家属安排不少于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乡镇(街道)要协调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就餐、休息场所等生活保障。在保证社区防控人员力量的前提下,合理调度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城乡社区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连续14天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防止带病上岗。疫情结束后,要及时安排健康体检和心理减压;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休假疗养。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要按规定继续保障社区防控工作经费,切实改善一线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决制止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除党中央、国务院已有明确要求的外,原则上不得向社区摊派工作任务,确因疫情防控工作特殊需要的,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保基层党员干部和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实。

  此外,会议还确定了通过强化一线考察激励、做好褒扬表彰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严厉打击侵害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人身安全违法行为、推出一线容错机制等方式,确保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得到全方位各项关心关爱,为守严守牢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区防线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杜托)

责任编辑:杨茜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