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坚持多措并举,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云品”质量,加快食品产业品质化发展......
到2020年年底,要初步形成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到2025年年底,全面建成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具有云南特色的高水平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标准体系。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和共治共享原则,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实现《意见》确定的2020年、2035年总体工作目标。
二、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三、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四、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建立完善执法办案体系
五、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六、坚持多措并举,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七、提升“云品”质量,加快食品产业品质化发展
八、坚持全面推动,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十八)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开展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优质粮食工程”、进口食品“国门守护”、“双安双创”示范引领等10大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细化阶段性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
九、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同
(二十九)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各级党委要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情况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部署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和我省提出的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要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