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探索“五环节”“1+7+N”工作模式 玉溪市红塔区政协稳步推进“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
近日,记者从玉溪市红塔区政协了解到,为了更好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红塔区政协在开展“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中,明确了“五环节”“1+7+N”工作模式。
“五环节”即:选题定事、调研明事、协商议事、研究决事、结果公示。“1+7+N”即:“1”为搭建1个平台,在试点单位设立“协商在基层”工作室,统一加挂“协商在基层”牌子。“7”为组建一支由召集人、政协委员、党员代表、监督委员会成员、群众代表、乡贤人士、法律专家7类人员组成的“协商在基层”工作队伍。“N”为不固定人员,根据每次协商议题内容适时邀请辖区内相关单位负责人、区内相关专家学者、涉及的相关群众代表、提出议题的相关人员参与协商。
重成效,不走形式
“五环节”“1+7+N”工作模式有力确保了“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民主、公开、公平、公平,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真正达到聚合“八方力”,绘就“同心圆”。为全面铺开“协商在基层”开好头,起好步。
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坚持试点先行,高位推动,为扎实有效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红塔区政协先后制定了《政协红塔区委员会关于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实施方案》,指导“协商在基层”试点单位的推进工作。
红塔区政协还成立了政协红塔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协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领导小组,把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项任务细化到人,实行工作成效跟踪,目标任务倒逼。拟制了《“协商在基层”议事工作规则》,把组织体系、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协商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规范。
搭平台,破解“不着地”
长期以来,基层政协工作无人负责、无平台支撑、无制度规范等问题一直是困扰着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开展。
基层协商需要人民政协的指导,人民政协协商工作也需要向基层下沉。据此,红塔区政协提出:这种双向需求的聚合,既为提升基层协商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人民政协协商解决“不着地问题”提供了重要契机。
2019年,红塔区政协向区委专题汇报并组织召开了各乡(街道)政协工作组会议,明确由各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政协工作组组长。并出台了各乡(街道)政协工作组、各政协工作组组长职责,规定了基层“政协委员之家”正规化建设标准,指定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各委室负责人联系指导各乡(街道)开展工作。
仅2019年,各乡(街道)政协工作组共开展集中学习22次、组织辖区内政协委员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整治、春耕备耕、护林防火等重点工作开展视察调研35次,撰写视察调研报告11篇,报送工作信息简报45篇。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基层政协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搭建了平台、明确了任务,扩大了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触角,为此次“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真正让“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形成协商在基层的工作常态。
建制度,杜绝“一阵风”
在此次推进协商在基层试点建设工作过程中,红塔区政协党组始终发挥核心领导、把关定向的作用,牢牢把握“五个必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五必须”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实施之中;必须坚持协商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行性;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崇尚创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
在推进协商在基层试点建设工作中,区政协党组反复研究,精心挑选责任心强,敢于担当负责、业务能力较强,作风素质过硬的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在全区乡(街道)各村、社区全面调研,最终确定了玉兴街道瑞新社区和新兴社区两个领导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管理水平高、群众基础好、民主氛围浓、社会能人多、乡贤威望高的社区开展试点工作。
红塔区政协通过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协商在基层“谁负责、谁召集、谁参与”的问题;规范了协商在基层工作“如何干、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明确了协商在基层“议什么、怎么议、谁来议”的问题,有效克服开展工作过程中前紧后松、应付交差、“一阵风”等问题,为下步协商在基层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探索路径、找准坐标、明确方向、积累经验。(记者 张莹莹 通讯员 赵少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