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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森林公安开展“无火清明”专项突击行动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5日 20:26:04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胡晓蓉)连日来,全省森林公安深入开展“无火清明”专项突击行动,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坚决打赢当前春防高火险期这场硬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去冬今春以来,全省大部分地区持续干旱,气温持续偏高,降水量持续偏少,大风天气增多,雨季晚于常年,加上林牧区可燃物载量负荷严重过载,森林火险等级高于常年。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省森林公安局联合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开展严厉防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强化担当、狠抓落实,把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一把手亲自抓,靠前指挥、一线督导,全警严格值班备勤,进入备战状态,全面加强巡逻防控,深入排查林区生产、生活用火的问题和隐患,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查处了2059起未引起森林火灾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昆明、大理、丽江等州市严格落实破案责任,全力开展破案攻坚,侦破了一批过火面积较大、社会普遍关注的森林火灾案件。3月29日至30日两天时间内,昆明、大理、丽江、迪庆等地连续发生8起森林火灾,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森林公安机关积极努力下,除怒江兰坪“3.30”森林火灾案件外,其余7起全部迅速侦破,有力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当前,全省高火险区域迅速扩大、火灾隐患增多,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云南省发出高森林火险红色预警,防灭火和火灾案件查处任务进入最繁重的攻坚阶段。在此次开展的为期10天“无火清明”专项突击行动中,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启动战时工作机制,取消清明假期,全员上岗,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最大限度遏制森林火灾案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省州县三级森林公安机关整合相关方面资源力量组织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以森林公安绿盾特勤队员为主力,森林草原防火干部职工、专兼职扑火队员、护林人员为补充,组织开展超常规联合武装巡护活动,针对清明前后上坟祭祀用火突出的实际,重点对高火险区、坟山墓场、城市面山、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关键部位开展武装巡护,形成震慑威慑,提高武装巡护实效。以开展专项突击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快侦破一批森林火灾重大案件。集中开展火源管理,认真履行《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职责,集中查处一批上坟烧香、烧纸燃烛、鸣放鞭炮等林区违法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纵容,避免违规用火行为酿成森林火灾案件。严格治安管理执法,对不服从防火检查、冲击防火检查卡点等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省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预防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将深化部门联动、警种联动、区域联动,与林业草原、应急管理、森林消防等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各相关警种密切配合,严厉防范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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