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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云南省)正式建立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3日 13:58:5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杨抒燕)2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组织召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云南省)第一次会议,分析当前云南省经济金融形势,审议《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云南省)工作规则(试行)》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云南省)2020年工作要点》,协调、谋划下一阶段的工作,此举标志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云南省)正式建立。

  根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的精神,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云南省)设在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日常工作由昆明中心支行承担。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云南省)的建立,是有效落实加强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协作的重要举措。通过推动监管协调、打破信息孤岛、协调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有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对于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落实金融委涉及云南的各项重大金融工作安排,强化云南省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的统筹协调,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各方将用好金融政策,共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同时,贯彻防控部署,协同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加强政策协同,有效形成财政金融联动。形成多方合力,推进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扩大金融开放,推动区域改革发展创新。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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