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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档案中的近代云南瘟疫防控(下)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10:48:00  来源: 云南网

  中药主导 名医担纲 

  近代云南各方面的客观条件,决定了瘟疫防控只能以中医中药主导,也因此在这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和中药良方。

  清末,云南用中药治疗疟疾,取得一定疗效。据《云南卫生通志》记载,清光绪年间中法战争(1883~1885年),腾冲祖传名医刘德峻为中国军队配制“截疟追瘴丸”,对防治疟疾有良效。

  20世纪20年代,昆明中医名家姚荫轩,结合云南地理和气候特点,配出“桑菊银翘汤”在昆明防治瘟病。该方将清代医学家吴鞠通《温病条辨》的“银翘散”和“桑菊饮”合方改进,治疗效果显著。1922年,他又将该方改进成“桑菊银翘散”,使用更加方便,对防治流感起到了重要作用,后人称其为“东方的盘尼西林”。 

  据民国云南省会警察局卫生科档案记载,昆明人姚础基(号坚白),祖上四代行医,在昆明久负盛名。姚础基自幼颇得家传,后来进入云南省会警察局。他除担任警员外,“常读医药书籍,细心研究,历十年之经验,渐有进步”。他1938年任曲靖警察局局长,当地绅士和贫民知道他精研医术,“每遇染疾,皆请开方诊治,于此开始行术”。 

  1943年5月,姚础基调任宾川县警察局督察员。“时值霍乱流行,蔓延甚广,经各界联合开会表决,成立防疫委员会,公推(姚础基)任常委兼医药组组长,专负医疗责任。当地中西医医生皆选为组员,负责施救事宜。”防疫委员会提出用中药救治,姚础基开出“藿香正气散”防治霍乱,免费送给民众服用,“施送防服,生效甚广”。 

  同年12月,姚础基回到昆明。云南省会警察局诊疗所中医主任郭体仁评价:“本方名藿香正气散,自古治霍乱、转筋、麻脚瘟,历历有效。用于配制施送,效验自彰。”因其处方适宜,救人无数,经云南省会警察局证明,向云南省中医检定委员会推荐,并免于考试,准予他取得行医执照,在昆明救治病人。 

  鼓励创新 贡献抗战  

  1930年4月26日,卫生部颁布《管理成药规则》,鼓励创制新药。抗战时期,云南积极推动战时防疫药品创制,支援抗战。1936年7月1日,云南全省卫生实验处成立,开展战时卫生防疫工作,办理成药登记化验事宜,一批新研制的中成药获得登记,支援抗战。仅省会昆明,就有曲焕章制售“百宝丹”,吴仙群制售“驱瘴散”,益寿药号配制“秘制摆子膏药”,吕华斋配制“痧气灵宝丹”等新药,经依法登记,并于1938年经云南全省卫生实验处化验合格,颁给许可证,作为战时防疫药品使用,为抗战作出积极贡献。 

  1941年11月,云南省转发重庆政府颁布的《奖励医药技术条例》,鼓励改进医药技术:“关于本国固有之医术药品或秘方,愿将其秘密公开,经化验试用确系功效特著者,应予奖励。”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医药家传验方、秘方的整理和新药研究。

  体系薄弱 财物欠缺  

  近代云南的瘟疫防控工作艰难跋涉,建立了初步的防控体系,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技术,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全省经济实力、科技水平、医疗卫生和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总体水平低下,公共卫生系统相当薄弱,瘟疫防控能力严重不足,防控水平较低。

  体系薄弱。云南近代公共卫生及瘟疫防控,在相当长的时期是由警察局管理,专业能力严重不足。据《云南卫生通志》记载,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云南设立警察总局,其中巡警部门的职责之一就是管理公共卫生事务。次年,云南警察总局成立警务研究所,除负责培训局内警察业务外,还下设卫生课负责公共卫生事务,但仅有课员1人。清宣统元年(1909年)11月,省警察总局改组为警务公所,设卫生科,下设医务、医学和清洁3个股,总共编制仅4人,即科长1人、各股科员各1人,却要管理省会昆明的街道、沟渠、便所的扫除、疏浚事项,还要视察昆明城内各区清道夫的工作及渣柜、车马设置和运转情况,并承担取缔非法医药等事务。民国初期,云南先后在警察厅、民政厅设卫生专员1人,并要求各县警察局、民政局各设1名卫生专员,管理县级卫生行政事务及防疫工作,但不少县并未设卫生专员。 

  后来,因思茅、普洱疟疾大爆发,省政府请求南京卫生署协助,1936年云南省开始设立卫生实验处(1942年改称卫生处),负责全省卫生行政与实验研究工作。该处虽有编制20人,但除2名医师外,其余均为非专业人员。1937年,各县开始建立卫生院,统管县内卫生行政和疾病防治。但是实施情况却非常不乐观,全省医疗卫生和瘟疫防控体系极其薄弱,即使省会昆明也未能按照规定设置机构。1946年昆明市所属的区级卫生事务所“过去未曾办理”,本年度计划先设一所。1948年2月,昆明市警察局卫生科科长陈朝觐在《昆明医疗救济计划》中说:“昆明历以地方经费所限,对建制规定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未克按照设置。”直至1949年底,省内不少县的卫生院所从未开办,或已经停办。 

  经费欠缺。全民族抗战爆发后,昆明市人口剧增,但超过三分之二的居民无力负担飞速上涨的医药费用,许多小康人家一旦生病,就倾家荡产沦为乞丐,甚至犯罪。据档案记载,昆明“人口剧增至三十余万人以上,其中无力负担现时之高价医药费者,约占二十五万人。故生活虽能自谋或家庭小康之人,往往一时流为乞丐,致使堕落无法拔救或铤而走险者,莫不以遭受疾病侵害,有以使然。” 

  因为政府投入经费不足,严重影响了瘟疫防控。据当时昆明市警察局的档案记载:“霍乱病室护理人员及设备,因经费不易筹措,拟视疫势情形临时增设……滴滴涕灭蝇,因本年度卫生处配发数量过少,以致不能做普遍实施。” 

  因为经费欠缺,云南省长期没有设置传染病院,各市、县卫生机构也严重残缺。当时,昆明的市属医院仅有昆明市立医院和景星镇卫生所,没有专门负责防治传染病的机构。陈朝觐向上级报告:“昆明尚无传染病院之设置,每有传染病发生,仍送各普通医院,实无法达隔离之目的。且以设备不佳,死亡率最高。” 

  据《昆明市政府卫生局三十五年度工作计划》,1946年之前麻风病院“仅是收容性质,缺乏医疗设备。”麻风病院病人因公粮供应欠缺,几次逃出沿街乞讨。另外,从昆明市警察局卫生科1949年实施夏季霍乱、伤寒预防注射预案来看,投入非常有限。当年4月20日至5月4日实施预防注射,给予注射队每人每日补贴餐费,总预算仅滇币348元。这对于承担30多万人免疫的注射队而言,只能算是聊胜于无。

  改天换地 日新月异 

  新中国成立后,云南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了公共卫生与防疫体系。云南刚刚解放,就于1950年5月成立昆明市人民政府卫生局,6月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卫生处,1953年4月成立云南省卫生防疫站,公共卫生和防疫网络遍布全省,瘟疫防控体系日臻完善,防控水平和能力飞跃发展,防控模式从被动、消极、临时性防疫变为主动、积极、持续性抗疫,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控能力获得前所未有的提高。1956年后,云南相继消灭了鼠疫、天花、回归热等传染病,极大限度地防止了霍乱,疟疾发病率大大降低。1967年,云南成立“523”办公室,启动研发新的抗疟药。1973年,云南医药工作者从本地产大头黄花蒿中提取“黄蒿素”(苦蒿素结晶Ⅲ),为后来的青蒿素和蒿甲醚创制和生产奠定了基础。2015年,屠呦呦因青蒿素成就而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中医药宝库的珠玉为世人所称赞。(作者 杨祝庆 单位: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昆明市档案馆藏)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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