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威信县纪委监委以监督执纪问责为统领,坚持“严”字当头,在村务监督、加大惩处、挖掘线索、“无死角”巡察上下功夫,切实对症下药惩治基层“微腐败”问题,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力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向善向好。
威信县纪委监委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对村务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村监委履职情况、财务、村务公开情况、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级工程监督情况等,进一步推进村务监督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发挥村监委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监督作用。对发现村干部有苗头性的违纪现象进行早提醒、早预防,杜绝出现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的现象。同时,对查处的突出典型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和曝光范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教育作用,达到曝光一起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该县对“微腐败”保持零容忍态势,严惩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涉及扶贫领域的民生问题,把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坚决斩断伸向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的“黑手”。对于脱贫攻坚中的违纪行为,视具体情况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坚决惩处“小官巨贪”、侵占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威信县纪委监委把做好收集问题线索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严肃执纪监督问责的关键环节、推进纪律审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通过收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设立巡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定期开展政治巡察,将巡察“触角”延伸到村组。
云南网记者 谢毅 通讯员 白有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