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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 清明节期间现场祭扫控制流量暂停组织集体共祭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5日 10:30:56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郎晶晶) 近日,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研究是否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

  通知指出,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和统筹疫情防控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各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承载量。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护防控措施,开放现场祭扫服务的地方要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加大祭扫区域人流疏导和巡查力度,强化服务机构出入口、集中焚烧点、室内服务场所等人员易聚集区域的安全管理,坚持测量体温、扫码出入,定时通风、消毒,减少祭扫区域人员总量和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通知明确,为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3月25日至4月6日,全省各殡葬服务机构实行按日、分时段以及预约、限总人数等管理措施,除保障基本的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遗体冷藏、骨灰安葬(安放)等服务外,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葬等易形成人员聚集的群体性活动,暂停殡仪馆开放日活动,暂停开放骨灰堂、寄存室等人员高度集中、相对封闭的室内场所,可由殡仪馆、公墓因地制宜设置室外区域供群众祭祀。暂停祭扫服务或限制性提供相关殡葬服务的地区和机构,要向群众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通知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主动公开公示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服务规范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信息,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增设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拓展服务项目,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对不能到实地祭扫的群众要免费提供敬献鲜花、擦拭墓碑、拍摄发送实景图片等服务项目。

  通知还提出,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鼓励通过网络祭扫、远程祭祀、代理祭扫、网上时空信箱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倡导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引导社会各界祭扫“足不出户”。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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