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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这些知识你得知道!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5日 08:25:00  来源: 云南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国人的心,从1月23日起至24日已有多个省份先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月24日,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知识多一点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是什么?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其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其他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与本省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本省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各部门应该怎么做?

  (1)省级政府的应急反应:

  组织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开展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疫情监测与分析、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医疗救治、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急人员和物资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

  调度未发生突发事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支援事发地应急处理工作;

  及时向国务院和卫生部报告工作情况。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反应:

  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采集标本样品检验和对下级机构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传染病人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环境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

  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请求卫生部给予技术指导并配合卫生部组织的有关专家进行事件确认,判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对不明原因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开展病因查找和诊断治疗的研究;

  及时向该省政府和卫生部报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3)非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急反应:

  按照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主动开展监测并落实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传染病传入或者事件在本地发生;加强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服从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调度,对事发地进行人员、技术、物资、装备等支持。

  面对一级响应,我们该做什么?

  最重要的是做好防护!

我们呼吁:

这个春节

戴口罩 勤洗手

少出门 少聚集

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祝愿大家过一个平安健康的中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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